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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房屋拆遷的行政法規(guī)和當地政府的政策規(guī)定,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選。而拆遷實踐中,拆遷人在此之前都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發(fā)書面通知,通知他們在一定期間挑選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簽訂相關協(xié)議。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對拆遷人提供的房源沒看好而放棄,那么他要重新主張安置房屋就必須在接到選房或看房通知單后,在其規(guī)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內次日起兩年內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就會因訴訟時效而喪失自己的勝訴權。
強拆告拆遷辦有時效,我國法律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征地拆遷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訴訟時效是從作出征收拆遷決定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后,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時限內,既不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理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自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滿6個月期限后,在3個月內任何一個時間段內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若超過3個月的最長期限再申請執(zhí)行,法院就不再受理。
起訴期限的確定主要依據兩個時間點,即“起算日”和“起訴日”。只要確定了這兩個時間點,那么二者之間的期間就是判斷起訴是否超過法定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限的根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有關內容的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guī)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提起訴訟不受前款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屬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誤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況耽誤起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房屋被拆遷適用訴訟時效,房屋拆遷決定作出的為行政機關,適用行政訴訟時效,我國法律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區(qū)別于民法上的訴訟時效,現簡述如下:第一、一般起訴期限:六個月,期限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第二、特殊期限:1、不服行政復議決定起訴的期限: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2、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3、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過五年。4、對不作為提起訴訟的,應當在履行法定職責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方面,無效行政行為不受期限限制。另一方面,行政賠償的起訴期限為收到賠償決定或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作出賠償決定的,從法定60日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
適用訴訟時效。對拆遷補償款有異議的,應該提起行政訴訟解決,而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為六個月,從當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普通訴訟時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3個月。(《行政訴訟法》第45條)(2)經復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15日。2、特殊訴訟時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特殊訴訟時效,比如30日(森林法)。3、最長訴訟時效(1)是行政相對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但未被告知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為3年;(2)是行政相對人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涉及不動產的為20年,其他的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6條)。
法律規(guī)定主要有以下幾種計算方法: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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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行政強拆訴訟時效規(guī)定,行政強拆訴訟時效規(guī)定最新
投稿:褚芷藝
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