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漁關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2025,不產(chǎn)生法律效力,無效民事行為?!就卣官Y料】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
無效民事行為。
【拓展資料】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jīng)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第五項規(guī)定,行政機關作出的不產(chǎn)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比如依據(jù)《紀要》作出通知停止安置點自建安置房的審批,已審批的自建安置房停止建設??h城規(guī)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就安置點自建拆遷戶安置問題向自治縣政府上報請示后,鎮(zhèn)政府重新制定《房屋征收與補償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范本合同,自建拆遷戶可在四種方式中擇一安置。這時的《紀要》僅系行政機關內(nèi)部會議決定,尚需各職能部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才能實現(xiàn),并未直接對外產(chǎn)生法律效力。二審裁定駁回起訴,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撤銷二審裁定,依法再審本案。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第五項規(guī)定,行政機關作出的不產(chǎn)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本案中,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政府就漁洋關鎮(zhèn)崇陽古槐拆遷安置點規(guī)劃調(diào)整事宜作出25號《紀要》,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漁洋關鎮(zhèn)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漁洋關鎮(zhèn)政府)根據(jù)《漁洋關鎮(zhèn)武漢大道沿線城市設計》和25號《紀要》,先后作出通知,停止崇陽古槐安置點自建安置房的審批,已審批的自建安置房停止建設。
湖北省五峰新縣城規(guī)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就崇陽古槐安置點自建拆遷戶安置問題向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政府上報請示后,漁洋關鎮(zhèn)政府重新制定了《房屋征收與補償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范本合同,自建拆遷戶可在四種方式中擇一安置。故25號《紀要》僅系行政機關內(nèi)部會議決定,尚需各職能部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才能實現(xiàn),并未直接對外產(chǎn)生法律效力。周凱、胡學蘭訴請撤銷25號《紀要》中“取消崇陽古槐自建安置點”的決定,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一、二審裁定駁回起訴,并無不當。周凱、胡學蘭申請再審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確能證明是在發(fā)病期間實施的,應當認定無效。(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二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yǎng)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不得以未經(jīng)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yǎng)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不具備法律效力是指法律上沒有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不能用法律途徑來解決。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賦予的約束力。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與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文件規(guī)定的那樣行為。法律效力有時還指某種行為或事實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夠獲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夠獲得法律的保護。顯然,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為和事實的效力是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所賦予的。只要國家機關依據(jù)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就當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一、哪種合同沒有法律效力?
1、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nèi)容自始不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
(1)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xiàn)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
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2)訂立合同內(nèi)容不合法,表現(xiàn)為: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善意取得
(3)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2、部分無效合同
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nèi)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nèi)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jù)《民法典》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上就是為您梳理的相關的答案,希望對您問題的解決有所幫助。
法律分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賦予的約束力。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與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文件規(guī)定的那樣行為。法律效力有時還指某種行為或事實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夠獲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夠獲得法律的保護。顯然,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為和事實的效力是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所賦予的。只要國家機關依據(jù)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就當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判決和裁定在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執(zhí)行。 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一)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二)終審的判決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的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判決。
一、無效和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區(qū)別
1、效力不同。未生效合同是處于效力待定狀態(tài),將來可能生效也可能不生效;合同被確認無效,除解決爭議的程序性條款有效外,其他條款自始無效;
2、認定的前提不同。認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經(jīng)成立,審批機關沒有予以批準。合同無效是因為不存在合法成立的前提,自簽訂之日起就無效;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未生效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無效需要返還財產(chǎn)和賠償損失。
二、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返還財產(chǎn)
返還財產(chǎn),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后,對已經(jīng)交付給對方的財產(chǎn),享有返還財產(chǎn)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于已經(jīng)接受的財產(chǎn)負有返還財產(chǎn)的義務。返還財產(chǎn)有以下兩種形式: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jù)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chǎn),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chǎn);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chǎn),但是一方?jīng)]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chǎn),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chǎn),其被對方當事人占有的財產(chǎn),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占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chǎn),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第二,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chǎn),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chǎn)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chǎn)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
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chǎn)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chǎn)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shù)呢熑涡问健?/p>
3、賠償損失
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1)有損害事實存在
(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shù)闹匾?/p>
(3)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法律分析:兩者的定義不一樣。合同無效:是一種合同的法律狀態(tài),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當然不發(fā)生效力。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種合同的法律狀態(tài),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沒有生效。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jīng)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jié)和本編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jīng)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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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唐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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