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后不得做什么2025,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后不得做什么,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
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將不予補償。因此,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后,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進行搶栽搶建等行為。
一、征地公告期限為多長時間1、征地公告期限至少為三十日??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將征收事宜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予以公告。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xié)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二、征地公告的內容有哪些征地公告的內容有以下: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類和面積;3、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社保情況;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法律分析:在擬征地公告之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會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
法律依據:《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征地工作程序
(九)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十)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十一)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律師回答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土地征收公示需要30日。
政府擬定征收方案后應報有關部門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召開聽證會修改方案,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可以依法征收。
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的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房屋賠償標準是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實際情況而定的。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筑面積、被拆遷地區(qū)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為基礎計算具體補償數額;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拆遷,以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為基礎計算具體的拆遷補償數額。
法律依據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五條,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預公告,是指在征地行為依法報批前,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該公告起到一個預告知作用。
法律依據:《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 第九條 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法律分析:個人交的社保不可以退,也不可以全額退,因為根據《社會保險法》,明確規(guī)定了個人交的社保,社保繳費年限累計繳滿十五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但是不能退。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
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者城鎮(zhèn)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養(yǎng)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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